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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“三适当”原则,理性投保

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提出“三适当”原则,即“适当的产品、适当的渠道、适当的客户”。这一原则旨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地选择金融…

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提出“三适当”原则,即“适当的产品、适当的渠道、适当的客户”。这一原则旨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地选择金融产品,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误导销售而遭受损失。值此“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之际,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结合“三适当”原则,为您解读如何在投保过程中做出明智决策。  
一、适当的产品:
明确自身需求。保险产品种类繁多,包括健康险、意外险、寿险、年金险等。消费者需根据自身健康状况、家庭责任、财务规划等因素,选择真正需要的保障。
关注产品条款。仔细阅读保险合同,重点关注保障范围、免责条款、理赔条件等内容。
二、适当的渠道:
选择正规渠道。通过保险公司官网、线下服务网点或授权代理人投保。警惕“高收益承诺”“内部渠道”等话术,避免落入非法金融中介陷阱。
核实销售人员资质。在投保前,要求销售人员出示执业资格证书,确认其是否具备销售该产品的权限。
  • 适当的客户:
合理规划保费支出。在选择需要长期缴费的保险产品时,如长期重疾险、年金险等,投保人需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缴费能力,避免因保费压力而无法缴纳保费。超过宽限期60天未缴纳保费,保单将处于停效状态失去保障功能。
衡量产品风险匹配性。需明确购买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否与自身承受能力匹配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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